根据《广东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的有关规定和佛山市三水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的提请,佛山市三水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3年9月21日通过,
免去:
李伟坚同志的佛山市三水区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任命:
李冬青同志为佛山市三水区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