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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李红艳同志任职的通知
发表时间: 2021-10-2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的有关规定以及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浩辉的提请,佛山市三水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十四次会议于2021年10月27日通过,任命:

       李红艳同志为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副检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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