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的有关规定,以及区人民法院院长麦嘉潮的提请,佛山市三水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十四次会议于2026年6月29日通过,
免去:
黄旭同志的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法院西南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张孟春同志的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职务;
王璋同志的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庭长职务;
麦伟斌同志的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法院白坭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禤君同志的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法院乐平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何健钊同志的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职务;
陆兰欢同志的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职务;
陈钦彬同志的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法院乐平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甘露同志的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法院大塘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
陆绮萍同志为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法院西南人民法庭庭长;
乔颖同志为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
麦伟斌同志为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庭长;
甘露同志为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法院白坭人民法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陈钦彬同志为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法院乐平人民法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陆兰欢同志为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法院白坭人民法庭副庭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