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的有关规定,以及区人民法院院长麦嘉潮的提请,佛山市三水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十三次会议于2026年5月27日通过,
免去:
王齐同志的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