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三水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次会议议案处理意见的报告
三水区第十四届人大第二次会议
议案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 邓国斌
(2007年2月13日三水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次会议主席团第三次会议通过)
大会主席团:
三水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期间,代表们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积极提出议案。到大会主席团决定的议案截止时间即2月13日12时止,收到代表10人以上联名提出的议案共6件。其中:城建、交通、环保类5件,财政、经济类1件(见附件1)。议案审查委员会依法对代表所提出的议案进行了审议,这些议案拟不列入本次大会议程。
议案审查委员会认为,本次会议代表提出的议案,都是直接关系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大问题和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解决这些问题,对我区坚持实施工业强区战略,加速城市化进程,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和谐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本次会议代表所提的议案,如关于充分发挥城市管理委员会作用的议案(1402001号)等议案所反映的问题,是全区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事关我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热点和难点问题。议案审查委员会认为,区人民政府及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这些问题的调查研究,认真处理。区人大常委会要加强对这些议案办理情况的跟踪检查,强化监督,提高办理实效。
此外,本次大会期间还收到代表们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共5件,其中:城建、交通、环保类3件,社会和其它类2件(见附件2)。这些建议、批评和意见都很重要,涉及到全区人民的利益,各承办单位都要重视。
根据《佛山市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以上议案和建议、批评和意见会后由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分别交区政府及有关部门和组织研究处理。各承办单位应在大会闭幕后三个月内,如有特殊情况,最迟在六个月内,将办理结果书面答复提出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的代表,同时抄送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有关部门负责办理的议案以及有关部门和组织处理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其办理结果由区政府在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召开前一个月,综合报区人大常委会审议,并报区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备案。
以上意见,请予审议。
附件:1、《三水区第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议案目录》;
2、《三水区第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建议、批评和意见目录》。
附件1:
佛山市三水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次会议议案目录
(6件)
财政、经济类(1件)
1402002 李桂新等11名代表:关于理顺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财政体制的议案。
城建、交通、环保类(5件)
1402001 李桂新等11名代表:关于充分发挥区城市管理委员会作用的议案。
1402003 何兰芳等10名代表:关于加强西南街道路灯管理的议案。
1402004 区根雄等10名代表:关于白金大道三期工程尽快动工的议案。
1402005 何兰芳等10名代表:关于对加装强光灯汽车进行清理的议案。
1402006 李军海等12名代表:关于大塘镇永平至大布沙路段尽快动工的议案。
附件2:
佛山市三水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次会议建议、批评和意见目录
(5件)
城建、交通、环保类(3件)
1402001 李桂新:关于规范西南城区酒吧管理的建议。
1402002李桂新:关于理顺城市管理相关审批体制的建议。
1402004李桂新:关于综合整治西南市场周边地区秩序的建议。
社会或其他类(2件)
1402003李桂新:关于采用政府聘员模式解决执法力量不足的建议。
1402005李桂新:关于改善城管执法车辆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