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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三水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
发表时间: 2022-08-04

       2016年至2020年,三水区顺利实施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有效落实,法治文化蓬勃发展,全社会法治观念明显增强,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明显提高,法治宣传效果显著。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三水、法治三水,保障“十四五”规划顺利实施和一流营商环境顺利推进,为三水勇当佛山高质量发展新引擎,再创“城市三水”高质量发展新辉煌营造良好法治环境,根据《广东省法治宣传教育条例》《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和《佛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结合我区实际,决定从       2021年至2025年在全区公民中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特作决议如下:

       一、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全民普法工作。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区委的统一领导下推进全民普法工作。突出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走深走实,引导全社会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学校教育,做好进课堂、进头脑工作。运用各类媒体平台,发挥各类普法阵地作用,持续推动广大干部群众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

       二、深入学习宣传宪法、民法典及与社会治理现代化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深入持久学习宣传宪法,加强国旗法、国歌法等宪法相关法律的宣传,弘扬宪法精神,增强宪法意识,在全社会形成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良好氛围。全面落实宪法宣誓制度,深化全区中小学校“宪法教育大课堂”,组织“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广泛开展民法典宣传工作,落实国家机关民法典普法责任,加强对青少年的民法典教育,在全社会普遍开展民法典宣传活动。深入宣传与社会治理现代化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围绕国家安全、政治安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国防教育、军民融合等有关加强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建设方面的法律法规,以及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扫黑除恶、平安创建、毒品预防、社会信用、和谐劳动关系、消费维权、防治家庭暴力、个人信息保护等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开展常态化法治宣传教育。

       三、突出学习宣传与推动高质量发展相关法律法规。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区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聚焦市场主体关切的法律问题、聚焦落实普法责任制履行法治服务职责、聚焦提升公民法律素质,大力宣传有关平等保护、公平竞争、激发市场主体活力、防范风险、知识产权保护、科技成果转化等法律法规,通过法治宣传提升营商环境体验感和认同感,为优化三水营商环境、推动高质量发展发挥法治宣传教育基础保障作用。围绕粤港澳大湾区发展战略、“双区驱动”战略、“放管服”改革等重点领域开展专项法治宣传。加强对“十四五”期间制定和修改的法律法规及地方性法规规章的宣传教育。

       四、实行公民终身法治教育。落实《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实行公民终身法治教育制度,把法治教育纳入干部教育体系、国民教育体系、社会教育体系,不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和道德修养。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把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情况纳入考核评价干部的重要内容。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并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落实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分级分类法律法规清单制度。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推进教师网络法治教育培训,把法治教育纳入学校教育质量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估体系,推进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深入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加强村(社区)“两委”干部、基层行政执法人员以及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管理和从业人员、网络企业管理和从业人员、媒体从业人员等法治教育和培训。根据妇女、残疾人、老年人、外来务工人员等群体特点,开展有针对性的法治宣传教育。分步骤、有重点、项目化实施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把公民法治素养基本要求融入市民公约、乡规民约、学生守则、行业规章、团体章程等社会规范,从遵守交通规则、培养垃圾分类习惯、制止餐饮浪费、防止高空抛物坠物、遵守社交秩序等日常行为抓起,用法治思维规范公民行为习惯,推动法治行为习惯养成。

       五、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实现国家机关普法责任清单全覆盖,持续深入推进“联合普法”,加强与各责任主体的横、纵向联系。健全守法普法协调机制,强化普法工作标准、效果评估等统筹,实现集约增效。落实“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责任制,促进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加强本系统本行业人员学法用法,加强对管理服务对象的普法力度。落实法官、检察官、行政复议人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和典型案例发布制度,优化升级《法治之窗》以案释法普法品牌。成立“八五”普法讲师团和“以案释法”专家库,建立讲师、专家登记管理和星级评定工作机制,把普法深度融入执法、司法和法律服务全过程。落实媒体公益普法责任,广播电视、报纸期刊、互联网等大众传媒在重要版面、重要频道、重要时段加大公益普法力度,加大法治类公益广告投放比重。普法责任制落实情况全面纳入绩效管理。

       六、深化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深入开展法治区、法治乡镇(街道)、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提升依法治校示范校、法治文化建设示范企业等多层次多形式法治创建质量。加强乡村(社区)依法治理,发挥村(社区)法律顾问作用,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法治保障。深化行业依法治理,引导和支持各行业依法制定规约、章程,发挥行业自律和专业服务功能,深化行风建设,规范行业行为。开展“法律进网络”,提高网民法治意识。聚焦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非法集资、“套路贷”等涉众型违法犯罪和新型违法犯罪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强化公共卫生安全、传染病防治、生物安全、公共卫生安全、防灾减灾救灾、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等方面的法治宣传教育。

       七、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爱国主义教育、公民道德教育全面体现到普法工作中。加强红色法治文化的保护、宣传和传承,充分发掘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与本地水文化、祠堂文化、长寿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以实现“三个全覆盖”为抓手,推动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纳入城乡建设规划,把法治元素融入公共设施建设和公共空间利用,打造一批可漫步、可体验、可阅读的功能性法治文化阵地。推进特色法治文化小镇建设,扩大法治文化阵地覆盖面,基本实现全区每个镇(街道)至少有一个综合型普法宣传场所,每个村(社区)至少有一个法治阵地。加强三水法治宣传吉祥物“淼小法”普法形象的宣传推广,创作系列衍生应用产品,大力运用新技术新媒体开展普法。健全社会化普法教育机制,打造有三水特色的公益普法品牌,深入开展“法企同行 共助营商”公益普法活动,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通过投资或捐助设施设备、资助项目、赞助活动、提供产品和服务等方式参与普法。加强普法讲师团和普法志愿队伍建设。

       八、加强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区人民政府应当积极组织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强化法治宣传教育队伍、经费、设施等工作保障,做好中期检查和终期评估,并向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各级人大应当充分运用执法检查、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以及代表视察等形式,加强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本决议得到切实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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