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三水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了冼碧玲同志因工作变动,提出辞去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的请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决定接受冼碧玲同志辞去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会后报佛山市三水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