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9月21日上午,佛山市三水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一次会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陈浩明主持会议,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卫红、肖虹、邓志东及委员等23人出席会议。(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蔡明忠、李峰、彭家文,委员李伟坚、陈光强、徐绍星、杨霞、梁志瑶、谢伟藩请假)
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何小玲,区监察委委员梁爱群,区法院副院长梁文升,区检察院副检察长朱明超,区发展改革局副局长萧志恩,区教育局局长赵留记,区财政局总会计师黎宇菲,区住建水利局总工程师罗婉勤,区审计局局长邱龙海,区政务数据局副局长余小燕,区人大机关相关委(室)的主任、副主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财经工委、选联工委工作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纪要如下:
一、听取和审议三水区“十四五”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报告
会议听取《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政府关于〈佛山市三水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实施中期评估的报告》。区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提出了初审意见,与会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报告进行了审议。
会议认为,区政府及相关部门围绕“十四五”规划各项目标和任务,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有效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经济社会发展稳中有进。
会议指出,我区“十四五”规划目标进展中还存在部分重大项目推进力度需进一步加强,社会事业发展需进一步加快等问题。
会议强调,区政府要持续深化改革工作,完善产业集群政策支持体系,着力激发企业活力,加快推动经济结构调整。要密切关注最新政策动向,注重发挥消费拉动经济增长的基础性作用,加快消费提质升级,努力扭转我区第三产业比重偏低局面。要加强城乡融合,全面落实“百千万”工程,强化城镇带动乡村作用,注重农业科技创新和品牌效应驱动作用,加强农业专业人才的吸纳和培养。要坚持将优先发展教育事业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内容,全面推进医疗卫生机构的建设和发展,健全完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切实提高人民生活品质。
会议要求,区政府根据会议提出的意见建议,制定切实可行的解决措施,并于两个月内将研究处理情况交区人大常委会征求意见,三个月内向区人大常委会提交书面办理情况报告。
二、听取和审议2023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
会议听取《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区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提出了初审意见,与会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报告进行了审议。
会议认为,区政府及相关部门围绕区委目标任务,出台一系列稳增长、促发展的政策措施,推动重大工程和重大项目建设实施,全力提振社会信心。
会议指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过程中还存在发展质量和效益有待提升,优质公共服务资源供给不足等问题。
会议强调,区政府要坚定信心、克服困难,进一步发挥重点项目、重点工程对我区经济和社会发展促进带动作用,努力完成全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既定目标。要用好政策空间、找准发力方向,大力推动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不断推动增强内生动力、改善社会预期,持续深化改革,激发经济活力,扎实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要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各项事业发展,努力提高公共服务水平、生活宜居指数、城市文化内涵,优化城市管理能力,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
会议要求,区政府根据会议提出的意见建议,制定切实可行的解决措施,并于两个月内将研究处理情况交区人大常委会征求意见,三个月内向区人大常委会提交书面办理情况报告。
三、听取和审议2022年度区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会议听取《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度区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区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提出了初审意见,与会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报告进行了审议。
会议认为,区政府认真执行区第十七届人大第二次会议批准的财政预算,2022年区级财政预算执行良好,财政收支管理总体规范,财政运行基本平稳,财政效能有所提升。
会议指出,区级财政预算执行过程中还存在部分项目预算执行力不足,存量资金清理盘活力度需加大,部分项目资金绩效低,部分单位资产管理不完善,财务核算不规范等问题。
会议强调,区政府及审计部门要认真梳理总结反复出现的问题,分析研究原因,坚持以审促管,督促修订完善各项管理制度。要注重预算管理,健全预算执行监管机制,加强预算执行分析,及时掌握预算执行动态,强化结果运用。要强化业务能力,加强学习培训和警示教育,强化预算单位的业务督导,逐步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工作机构并配备专业人员,全面提升管理水平。
会议要求,区政府根据会议提出的意见建议,制定切实可行的解决措施,并于五个月内将研究处理情况交区人大常委会征求意见,六个月内向区人大常委会提交书面办理情况报告。
四、听取和审议2022年度区本级财政决算的报告,批准2022年度区本级财政决算(草案)
会议听取《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政府关于佛山市三水区2022年度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区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提出了初审意见,与会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报告进行了审议。
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相关规定,通过了《佛山市三水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佛山市三水区2022年度区级决算的决议》。
会议要求,区政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规定,将批准的决算报佛山市人民政府备案。
五、听取和审议2023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报告
会议听取《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区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提出了初审意见,与会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报告进行了审议。
会议认为,区政府及其财政部门坚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推动积极的财政政策加力提效,上半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速高于全市平均水平,为完成全年收入目标实现良好开局。
会议指出,预算执行过程中还存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矛盾加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及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时间进度落后,财政抗风险能力有所降低等问题。
会议强调,区政府要健全税源培植巩固机制,狠抓主体税种收入,切实抓好非税收入组织工作,积极争取上级资金增加本级可支配财力,拓宽收入来源。要认真贯彻落实过“紧日子”要求,集中财力兜牢“三保”支出底线,加大对区委区政府重点工作任务领域的保障,确保财政资金花在刀刃上。要加强财政承受能力评估,强化监督绩效约束,规范预算单位内部控制运作,完善预算绩效全过程管理闭环,促进财政管理提质增效。
会议要求,区政府根据会议提出的意见建议,制定切实可行的解决措施,并于两个月内将研究处理情况交区人大常委会征求意见,三个月内向区人大常委会提交书面办理情况报告。
六、人事任免
(一)区人大常委会的有关人事事项
会议根据《广东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广东省不设区的市和市辖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街道工作委员会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和区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提请,免去李伟坚同志的佛山市三水区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任命李冬青同志为佛山市三水区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主任。
(二)区政府的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和区政府黄海区长的提请,决定免去李冬青同志的佛山市三水区财政局局长职务;决定任命黎锦标同志为佛山市三水区财政局局长。
七、审议通过区人大代表辞职事项
因个人原因,李伟坚同志向区人大常委会提出辞去区第十七届人大代表职务。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有关规定,审议并通过了《佛山市三水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李伟坚同志辞去佛山市三水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请求的决定》。
根据《佛山市三水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人事任免工作的若干规定》,接受任命的相关人员进行了任前见面和任职表态发言。
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广东省实施宪法宣誓制度办法》的规定,会上进行了宪法宣誓仪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