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27日下午,佛山市三水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四次会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陈浩明主持了会议,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蔡明忠、张卫红、肖虹、邓志东、彭家文及委员等29人出席会议。(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峰,委员谢伟藩、杨霞、黎霞请假)
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何小玲,区监察委副主任仇建华,区法院院长麦嘉潮,区检察院副检察长朱明超,区发展改革局局长董仕新,区财政局局长李冬青,区人大机关相关委(室)的主任、副主任,区人大办公室、财经工委、选联工委的工作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纪要如下:
一、审查和批准区政府关于调整2021年三水区部分主要经济发展指标增长预期目标的报告
会议听取了《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2021年佛山市三水区部分主要经济发展指标增长预期目标的报告》。区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提出了初审意见,与会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报告进行了审查。
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通过了《佛山市三水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佛山市三水区2021年部分主要经济发展指标调整的决议》。
二、审查和批准2021年预算调整
会议听取了《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第三次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区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提出了初审意见,与会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报告进行了审查。
会议批准了区政府2021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通过了《佛山市三水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区人民政府2021年第三次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
会议要求,区政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规定,将预算调整方案报佛山市人民政府备案。
三、听取和审查三水区2021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2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及预算编制说明
会议听取了《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2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区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提出了初审意见,与会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报告进行了审查。
会议要求,区政府认真研究本次会议所提的意见和建议,结合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预算草案,提交区第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审查。
四、听取和审议区十七届人大代表资格审查及变动情况报告
会议审议通过了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佛山市三水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审查及变动情况报告》,确认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实有代表240名。
五、审议通过区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有关事项、文件
会议审议通过了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稿和拟提交区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的有关文件(草案)和参阅件。会议要求,区人大办根据本次会议的意见进一步完善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稿和有关文件(草案),提交区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表决通过。
六、人事任命
(一)区政府的有关人事任命事项
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和区政府李军区长的提请,决定任命朱伟伟同志为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赵留记同志为佛山市三水区教育局局长,吴江龙同志为佛山市三水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局长,马秀伟同志为佛山市三水区民政局局长,李伟坚同志为佛山市三水区司法局局长,严立峰同志为佛山市三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董志泉同志为佛山市三水区农业农村局局长,周伟洪同志为佛山市三水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局长,卢山同志为佛山市三水区卫生健康局局长,梁泳保同志为佛山市三水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应斗同志为佛山市三水区应急管理局局长,李伟锚同志为佛山市三水区审计局局长,林均泉同志为佛山市三水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局长,区显波同志为佛山市三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陈列勇同志为佛山市三水区统计局局长,张伟杰同志为佛山市三水区信访局局长,唐智明同志为佛山市三水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局长,徐昕同志为佛山市三水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局长。
(二)区人民法院的有关人事任命事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的有关规定和区人民法院院长麦嘉潮的提请,任命王旭、苏佳莹、颜春燕同志为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根据《佛山市三水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人事任免工作的若干规定》,接受任命的相关人员进行了任前见面和任职表态。
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广东省实施宪法宣誓制度办法》的规定,会上进行了宪法宣誓仪式。